

民主与法制网讯(记者邵春雷 □刘敏)近年来,山西省晋中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聚焦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核心功能,以制度创新为驱动、以复调对接为抓手、以协同治理为突破,将调解和解贯穿复议全过程,努力提升调解和解率。据了解,2022年调解终止结案50件,2023年79件,2024年139件,2024年全市调解结案占比17.3%,2025年以来全市调解结案占比22.8%。经复议后90%的行政争议未再进入诉讼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。这些数据表明,具有晋中特色的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新路径正逐步走向成熟。
据介绍,为进一步探索和规范行政争议调解工作,晋中市依托市行政复议局设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,并印发了《晋中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则》和14类行政复议调解文书,初步建立了以行政复议为枢纽的“防、调、化”三位一体行政争议化解机制。
为突出源头治理,针对复议案件多发的公安、人社、市场监管、城管等领域,采取分析通报、座谈交流、案例研讨、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,对行政争议规律特点、行政执法共性问题、行政机关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原因等问题的分析研判,及时与重点执法单位沟通协调,统一执法标准、形成法律共识,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,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增量。
推行先行化解,目前,晋中市在交警部门设置了4个行政复议受理窗口,由专业民警负责接待,向当事人释法明理,提供标准化申请模板。据介绍,接待窗口设立至今,交警部门已自行化解行政处罚案件100余件。
近年来,晋中市先后印发了《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调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法》《行政复议先行化解工作指引》《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工作指引》《行政复议关联性民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引》等办法,将现场处罚类、信息公开类、申请履职类案件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纳入重点调解范围,将调解优先的原则贯穿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,120余件行政争议通过释法说理以行政机关履职纠错、申请人撤回申请方式得到解决。
晋中市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前的引导化解,对于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、争议不大的适宜调解的案件,案前先行组织调解;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协调化解,建立行政复议调解交办制度,根据案件情况,将争议化解工作交由行政机关开展;加大行政复议履行力度,对于纠错类的行政复议决定和具有履行内容的行政复议调解书,同步制发《履行通知书》,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行。截至目前,2025年全市累计下发《履行通知书》37份。
今年4月17日,山西省司法厅确定晋中为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,晋中在11月17日至21日的全省行政复议系统培训班中,进行交流发言。提出的四法工作理念、三懂两会学习法、六步调解法及生动案例,引起与会者极大关注。同时,晋中市明确总体要求,做实“市县调解中心+专业调解队伍”两项支撑,完善“受理前引导审理中调解决定后履行”三项机制,着力构建“调解优先、全程覆盖、多元协同”全周期、全链条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化解机制的思路和要求,全面引深拓展复议调解对接试点工作。
在此基础上,晋中市积极统筹调配资源,依托现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、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、律师调解组织,建立对接行政复议调解组织名单,探索关联性民事争议委托调解制度,根据案件需要抽调相关领域调解组织调解员,与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共同调解。
